close


根據內政部的《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規定》,不動產經紀業或經紀人員經營仲介業務者,向買賣一方或雙方收取報酬之總額合計不得超過該不動產實際成交價金6%,正常來說是買2%賣4%,假設1000萬的房子服務費最高只能收取60萬元整!

解釋完服務費的收取標準後來談談為何不要一開始就砍服務費呢?無論您今天看的房子價位落在多少~對仲介而言他要的就是要成交以及服務費~

您都還沒開始談價格就先砍服務費,就如同你要仲介為您上戰場卻又不給他足夠的武器以及彈藥~

成功機率又能有多少呢??

除非您直接開價購買 那就另當別論了!

其實服務費的決定權掌握在賣方手上,賣方才是能決定成交金額的一方!身為買方的您實在沒籌碼去談服務費!

小吳會建議您依照實際預算加進去服務費來去出價!

除非有其他更好的買方~若您出的價格退讓服務費給屋主

可以買到~~基本上都是會成交的!!

 

舉個例子 同個案件 底價1020萬 三者出價

第一組 出價1010  0%服務費

第二組 出價1000  1%服務費

第三組 出價1000  2%服務費

 

基本上一定是第三組客人買到機會最大…..

若是屋主談價談不下來

成交第三組:成交1000萬20萬服務費折讓給屋主~

服務費是仲介可以運用的談價籌碼~~一旦剝奪了!

就沒有甚麼競爭力了!

一開始就砍服務費的買方

一般比較有能力的仲介可能比較不太經營!

您獲取的資訊就會比較吃虧~

 

賣方若一開始服務費就砍價1~3%

除非您的房子有極佳的優勢(特便宜,市場相當獨特性)

不然我也不建議您一開始售屋就砍服務費!

 

同性質的案件會顯著相當沒有競爭力

假設您是仲介手頭有一組條件相當好的準買方預算2000萬上下,同時出現兩間非常適合他的案子:

同社區同格局同屋齡都開2000萬

A屋 1%服務費

B屋 4%服務費

 

請問您會把難得出現的好客戶優先介紹到哪間呢?

應該正常都是選擇B屋吧!!

再者您沒有客戶,您想找一間案件,花錢曝光廣告

您會選擇A還是B呢???

答案我想相當的明確~~

 

所以小吳建議無論您是買方還是賣方~~

千萬不要一開始就砍服務費!!

甚至表態服務費會給足2%或4%

(都比事後說會給紅包來的更有力量)

若一個案件若仲介部分讓利可以成交的話

基本上是會讓利成交的!!

 

想了解更多請見臉書資訊

有點帥小吳FB:https://rink.cc/bly2g


相關連結:

新聞來源 : 店家日報 https://buzzdaily.tw/news/7686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台灣商業誌 的頭像
    台灣商業誌

    台灣商業誌

    台灣商業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